一、申请资格
1. 申请人须为外国籍公民,身体健康。
2. 外国留学生申请我校本专科阶段学习者,我校执行《教育部教外函[2020]12号文》。
3. 上一阶段学习成绩优异、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;申请A类奖学金者,前一阶段GPA原则上不低于3.2/4或相等水平;申请B类奖学金者,前一阶段GPA不低于2.8/4或相等水平。
4. 学校所有专业均对国际学生开放,申请人可以在申请上海师范大学专业入学资格时,同时提交奖学金申请表。
5.申请美术、音乐、舞蹈等艺术类专业的,还需要提交4-5份个人作品。
6. 申请人的年龄要求(均以2024年9月1日为准):
1) 攻读本科学位者年龄不超过25周岁。
2) 攻读硕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。
3)攻读博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。
7. 语言水平要求:
1)汉语授课专业(HSK成绩报告有效期为二年):
申请本科项目:
a. 艺术类专业需要新HSK4级 180分以上(单项成绩不低于60分)。
b. 理科专业需要达到新HSK4级195分(单项成绩不低于65分)。
c. 文科、经管类专业的,需要达到新HSK4级240分(单项成绩不低于80分)。
申请硕士研究生项目:
a.非语言类的,新HSK五级180分以上(单项成绩不低于60分)。
b. 汉语言类专业的,新HSK五级210分以上(单项成绩不低于70分)。
申请博士研究生项目:
HSK六级180分以上,(单项成绩不低于60分)。
2)英语授课专业:
雅思5.5或托福85以上
8.未同时获得其它各类中国政府奖学金。
二、奖学金内容和标准
1. A类奖学金(全额奖学金):硕士、博士(优先)。
1)免学费。
2)提供校内住宿(双人间)。
3)提供综合医疗保险。
4)按月发给奖学金生活费,硕士研究生每月3000元,博士研究生每月3500元(具体费用依据当年市政府奖学金条例规定)。
2. B类奖学金(部分奖学金):本科、硕士、博士。
1)免学费。
2)提供综合医疗保险。
注:本科申请者,若汉语水平达不到入专业要求,可以申请预科学习汉语一年,并申请预科学院奖学金;预科学习期间表现优秀者,结业后可优先申请奖学金攻读本科学位。
三、申请途径与材料
登录我校国际学生在线申请系统(https://apply.shnu.edu.cn/),注册账号,然后在线填写入学申请表,上传所有以下材料,支付报名费,完成在线申请。
在线申请时需要上传的材料清单(建议提前将下面的材料扫描为PDF文件保存,方便上传):
1.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电子申请表(点此下载)。
2.护照扫描件(护照信息页,建议为jpg或png图片,或者PDF格式)。
3.已经在中国学习或工作的申请者,需同时提交在华签证或者居留许可的扫描件
4.个人证件照(2寸证件照电子版,建议为jpg或png格式)。
5.高中、本科或硕士阶段的完整成绩单扫描件。
1) 申请本科项目的,需要提供完整的高中阶段成绩单;
2) 申请硕士项目的,需要提供完整的本科阶段成绩单;
3) 申请博士项目的,需要提供完整的本科、硕士阶段成绩单。
6.高中、本科或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扫描件。
7.奖学金个人陈述:内容应包括奖学金申请的原因,家庭经济情况,个人学习和工作表现,个人所获奖励和个人特长、发表论文、研究成果等。字数不超过 1000 字,用中文或者英文撰写。
8.语言水平证明材料。
9.两封相关专业专家或教授的推荐信.
10.由医院完成的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表》。
11.无犯罪记录证明(由公安机关或就读学校提供)。
12.申请博士研究生项目的,还需要提交硕士论文题目摘要和目录。
13.在线支付报名费520元人民币(或80美元)或者上传银行转账凭证。
各类文件模板如下:
注意:
1.无论申请成功与否,报名费不予退还。
2.以上文件如果不是中文或英文的,需要提供经过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。
3.材料上传不完整的,视为放弃申请。
4.根据不同专业的录取要求,可能会有在线入学考试(在线面试或网考),时间及考核方式另行通知,敬请留意邮箱信息。
四、申请时间和地点
1. 申请时间: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
请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我校国际学生在线申请系统(https://apply.shnu.edu.cn/)在线申请。逾期不再接受申请。
2. 无需邮寄纸质材料,有问题欢迎邮件或微信联络我们。
微信:
五、录取结果
1.奖学金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,学校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,并根据不同专业的要求,进行笔试或者网络面试(时间和方式会另行通知),确定最终录取名单。
2.最终结果一般6月底在国际交流处网站上公示,并将通过电子邮件和国际学生办公室微信通知获奖者。
3.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在一周内确认是否接受奖学金,否则奖学金资格将被自动取消。
六、其他
1.奖学金获得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。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注册者,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,所获得的奖学金资格亦自动取消。保留入学资格者,不保留所获得的奖学金资格。
2.报到注册时,需提供原始的资质证书,供学校审核,如果发现有虚假材料者,将取消奖学金资格。
3.奖学金获得者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。评审不合格者,将被中止或者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。
4.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,对变更专业的,奖学金降级处理。
七、联系方式:
地址:中国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处国际学生发展中心
邮政编码:200234
电话:+86-21-64323905
mail:samli@staff.shnu.edu.cn
网址:http://iao.shnu.edu.cn